患者服务

迪庆州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介绍


一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(目前我院待遇)

(一)门诊待遇:

 1.在您到我院门诊就诊的各项检查治疗费用(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费用),您可持医保卡进行基本医疗费用刷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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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住院待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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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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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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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职工生育政策(职工生育在我院执行一站式结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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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(目前我院待遇)

(一)、门诊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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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、住院待遇

1、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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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大病保险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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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生育分娩医疗待遇

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费用,州级医院最高支付限额:顺产2400元,剖宫产3400元;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按实际费用结算,实际费用高于限额时医保支付限额部分,限额以上费用患者自付。二次剖宫产、产科合并症、并发症及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按普通住院待遇执行。

 

备注: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注意事项

1、自付部分:

乙类项目、药品自付10%;特殊检查治疗自付20%;超限价部分自费;丙类药品、耗材及属自费项目全自费;在住院治疗时,需使用的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,医生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,并在自费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方可施行。

2、住院办理需出示医保卡(电子医保凭证)、身份证,需要再48小时之内做入院医保登记,以锁定医保身份。不允许冒名住院,使用他人医保卡住院,一旦发现将通知医保局,以骗保承担相应处罚。(到住院科室需交纳身份证、医保卡复印件)

3、有第三方责任人或工伤,不在院内进行医保基金结算。(如:交通事故有第三方负责人)意外伤害和中毒,没有第三方责任人的,在院内签署个人承诺书报销,所叙述事件由患者自行负责。

4、医疗救助

一类、二类、三类及四类中的相对困难职工、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,经医保系统标识身份后,实行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。